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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操作指引/夏德忠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8 04:53:31  浏览:80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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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操作指引

夏德忠 王雷都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等对失业人员的待遇、给付、再就业培训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失业保险应由谁缴纳?缴纳标准如何?
律师答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标准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
劳动者缴纳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
注意:合同制农民工,单位可以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不需缴纳。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2.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保险待遇如何?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待遇有:失业救济金;如果失业者患病的,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补助金;如果失业者死亡的,其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为: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律师答疑:
1.提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据,如:合同终止、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等。
2.由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失业人员按规定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失业人员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失业人员向经办机构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的情况。

5.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律师答疑: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应该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表5-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

6.失业保险相关费用是否需要交税?
律师答疑:
1.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 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7.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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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业经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省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王宪魁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对我省2010年9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145部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省政府决定,废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具体规定》等20部政府规章,修改《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等67部政府规章,保留《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58部政府规章。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决定,并将列入修改的政府规章项目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提报省政府;废止的政府规章,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

1、黑龙江省保留的政府规章目录

2、黑龙江省修改的政府规章目录

3、黑龙江省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1:
黑龙江省保留的政府规章目录
(共58部)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备 注
1 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987年5月7日 1987年5月7日 1993年11月8日
1998年1月26日
2009年1月5日 7号令
5号令
6号令
2 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 1991年9月28日 1991年10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2号令
13号令
3 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 1992年12月9日 1992年12月9日 2006年10月20日 7号令
4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1995年8月2日 1995年9月1日 1997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5日 6号令
26号令
5号令
5 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 1996年8月2日 1996年10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2号令
3号令
6 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1997年11月1日 1997年11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5号令
14号令
7 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 1999年12月27日 2000年2月1日 2009年1月5日 10号令
3号令
8 黑龙江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 2000年3月7日 2000年4月1日 5号令
9 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 2000年3月7日 2000年4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号令
4号令
10 黑龙江省文物调查勘探管理规定 2000年3月7日 2000年4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3号令
20号令
11 黑龙江省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定 2000年5月30日 2000年7月1日 9号令
12 黑龙江省人事代理规定 2000年6月26日 2000年8月1日 10号令
13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2000年9月28日 2000年10月1日 14号令
14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01年2月13日 2001年3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号令
19号令
15 黑龙江省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 2001年5月21日 2001年6月1日 6号令
16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5日 2001年10月1日 2009年1月5日 8号令
4号令
17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 2001年9月27日 2002年4月1日 10号令
18 黑龙江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6日 2002年3月1日 17号令
19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法 2001年12月26日 2002年3月1日 16号令
20 黑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2002年12月10日 2003年1月10日 6号令
21 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 2002年12月25日 2003年2月1日 7号令
22 黑龙江省实施《退耕还林条例》办法 2003年5月12日 2003年6月1日 2号令
23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2003年5月12日 2003年8月1日 4号令
24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14日 2004年1月1日 5号令
25 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04年4月22日 2004年6月1日 1号令
26 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2004年10月22日 2004年10月22日 4号令
27 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2004年12月24日 2004年12月24日 8号令
28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2004年12月24日 2004年12月24日 7号令
29 黑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2005年11月24日 2006年1月1日 3号令
30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2005年12月30日 2005年12月30日 5号令
31 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2005年12月30日 2006年3月1日 6号令
32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5年12月30日 2006年4月1日 7号令
33 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 2006年3月22日 2006年5月1日 1号令
34 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乡村医生管理规定》等三十六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6年10月23日 2006年10月23日 2号令
35 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2006年11月22日 2006年11月22日 21号令
36 黑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1日 2007年5月1日 1号令
37 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规定 2007年4月10日 2007年5月1日 3号令
38 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管理规定 2007年4月18日 2007年4月18日 4号令
3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等五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7年8月6日
2007年8月6日 5号令
40 黑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07年8月7日 2007年9月1日 7号令
41 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 2007年10月24日 2007年12月1日 9号令
42 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 2007年10月24日 2008年1月1日 10号令
43 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 2008年6月25日 2008年8月1日 1号令
44 黑龙江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7日 2008年9月1日 2号令
4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2008年7月20日 2008年9月1日 3号令
46 黑龙江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 2008年10月31日 2008年12月1日 4号令
47 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2008年12月18日 2009年1月1日 5号令
4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定》等十三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9年1月5日 2009年1月5日 8号令
49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 2009年1月16日 2009年3月1日 10号令
50 黑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2009年7月7日 2009年8月1日 11号令
51 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2009年8月6日 2009年9月1日 12号令
52 黑龙江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 2009年9月24日 2009年11月1日 13号令
53 黑龙江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9年9月24日 2009年11月1日 14号令
54 黑龙江省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9日 2009年12月1日 15号令
5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0年2月26日 2010年5月1日 1号令
5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5月14日 2010年5月14日 2号令
57 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2010年5月17日 2010年5月17日 3号令
58 黑龙江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 2010年7月12日 2010年9月1日 4号令




附件2:
黑龙江省修改的政府规章目录
(共67部)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备 注
1 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 1987年10月13日 1987年10月13日 2006年10月20日 11号令
2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 1988年12月5日 1988年12月5日 4号令
3 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1989年4月11日 1989年4月11日 1998年4月17日 4号令
11号令
4 黑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 1989年9月26日 1989年11月1日 1997年12月31日 22号令
26号令
5 黑龙江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 1989年11月7日 1989年12月1日 33号令
6 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1989年12月14日 1990年1月1日 45号令
7 黑龙江省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8月15日 1990年8月15日 13号令
8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 1991年11月14日 1991年12月1日 15号令
9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992年6月6日 1992年6月6日 3号令
10 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 1992年6月16日 1992年6月16日 5号令
11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 1992年12月5日 1992年12月5日 1998年1月26日 5号令
6号令
12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1992年12月25日 1993年1月1日 11号令
13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 1993年8月1日 1997年12月31日 2号令
26号令
14 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办法 1994年7月18日 1994年7月18日 5号令
15 黑龙江省测绘任务登记办法 1994年9月19日 1994年9月19日 7号令
16 黑龙江省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规定 1994年10月11日 1994年10月11日 1998年4月17日 9号令
11号令
17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1994年12月9日 1994年12月9日 15号令
18 黑龙江省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办法 1994年12月13日 1994年12月13日 1998年4月17日 14号令
11号令
19 黑龙江省护士管理办法 1995年2月12日 1995年2月12日 1998年1月3日 1号令
2号令
20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细则 1995年6月30日 1995年6月30日 5号令
21 黑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 1995年9月12日 1995年10月1日 1997年12月31日 10号令
26号令
22 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1995年10月31日 1995年10月31日 11号令
23 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1995年11月21日 1996年1月1日 13号令
24 黑龙江省出入国境汽车运输管理办法 1995年11月29日 1996年1月1日 16号令
25 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996年2月8日 1996年2月8日 3号令
26 黑龙江省行政赔偿案件审理程序规定 1996年2月24日 1996年2月24日 2号令
27 黑龙江省统计调查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5月16日 1996年6月1日 6号令
28 黑龙江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 1996年5月24日 1996年5月24日 7号令
29 黑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1996年6月11日 1996年6月11日 8号令
30 黑龙江省地方水电管理办法 1996年10月28日 1996年10月28日 14号令
31 黑龙江省适用听证程序的罚款数额规定 1996年10月31日 1996年10月31日 15号令
32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996年11月22日 1996年11月22日 16号令
33 黑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1997年1月3日 1997年2月1日 1号令
34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997年1月3日 1997年2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2009年1月5日 3号令
10号令
7号令
35 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 1997年5月8日 1997年7月1日 7号令
36 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997年8月5日 1997年9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1号令
18号令
37 黑龙江省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管理规定 1997年8月11日 1997 年9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3号令
5号令
38 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16日 1998年2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2009年1月5日 17号令
6号令
1号令
39 黑龙江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1998年5月6日 1998年6月1日 12号令
40 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1998年7月16日 1998年8月1日 14号令
41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998年9月22日 1998年9月22日 18号令
42 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 1998年12月11日 1999年2月1日 25号令
43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 1998年11月27日 1999年1月1日 22号令
44 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 1998年12月30日 1999年2月1日 28号令
45 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1999年5月21日 1999年6月1日 2号令
46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1999年6月16日 1999年8月1日 3号令
47 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5日 1999年10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4号令
16号令
48 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机关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使用办法 1999年12月10日 2000年1月1日 8号令
49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000年3月7日 2000年3月7日 2号令
50 黑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规定 2000年3月18日 2000年4月1日 6号令
51 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000年6月2日 2000年8月1日 8号令
5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 2000年12月18日 2000年12月18日 15号令
53 黑龙江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安装管理规定 2001年2月13日 2001年3月1日 2号令
54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01年3月5日 2001年5月1日 4号令
55 黑龙江省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办法 2001年6月6日 2001年7月1日 7号令
56 黑龙江省持证执法和监督规定 2001年9月27日 2001年10月1日 11号令
57 黑龙江省预防控制鼠害与卫生虫害管理规定 2001年12月26日 2002年3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4号令
8号令
58 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6日 2002年3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13号令
15号令
59 黑龙江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规定 2002年9月19日 2002年12月1日 4号令
60 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2002年4月1日 2002年6月1日 2006年10月20日 2号令
12号令
61 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2002年12月10日 2003年2月1日 5号令
62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管理监察规定 2003年5月12日 2003年8月1日 1号令
63 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2004年7月15日 2004年10月15日 2号令
64 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 2004年8月5日 2004年10月1日 3号令
65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8日 2005年5月1日 2号令
66 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 2005年12月28日 2006年1月1日 4号令
67 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2007年8月7日 2007年9月1日 6号令











附件3:
黑龙江省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共20部)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备 注
1 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具体规定 1986年12月18日 1986年12月18日 137号令
2 黑龙江省征收营运客车公路客运附加费办法 1986年11月26日 1987年1月1日 129号令
3 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1989年2月28日 1989年3月9日 2号令
4 黑龙江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个人奖励规定 1989年11月6日 1989年11月1日 28号令
5 黑龙江省关于阻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规定 1989年12月15日 1990年1月1日 1997年12月25日
2009年1月7日 46号令
18号令
9号令
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法规的处罚规定 1990年12月5日 1990年12月5日 19号令
7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31日
1992年2月1日
1997.12.31 23号令
26号令
8 黑龙江省计划免疫管理规定 1992年6月16日 1992年6月16日 5号令
9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 1994年10月11日 1994年10月11日 11号令
10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1996年6月20日 1996年6月20日 9号令
11 黑龙江省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规定 1997年12月25日 1998年1月1日 2009年1月5日 22号令
2号令
12 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 1998年3月30日 1998年5月1日 9号令
13 黑龙江省保健用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999年10月9日 1999年11月1日 6号令
14 黑龙江省企业集体合同管理规定 2001年4月5日 2001年5月1日 5号令
15 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1年8月27日 2001年10月1日 9号令
16 黑龙江省城镇社区群众治安防范规定 2002年4月1日 2002年5月1日 3号令
1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2004年12月28日 2005年1月1日

6号令
18 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2007年4月10日 2007年4月10日
19 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2007年10月8日 2007年11月1日 8号令
20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 1989年11月6日 1990年1月1日 29号令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
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定》的通知

  现将《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
定》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附:
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定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一、适用范围

  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批准短期邀请来华讲
学、指导科研生产、办短训班、进行非贸易性技术交流、搞合作科研等方面的国外专家(以
下简称短期邀请专家),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可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于来华考察、学习、访问、参加学术会议的国外人员。

  二、旅费

  (一)国际旅费:短期邀请专家的往返国际旅费,应争取由其自理。争取不到时,凡确
有真才实学并为我急需的,可由邀请单位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
委、直属机构批准,提供捷径航线的普通机票。

专家如带配偶随行,其配偶往返国际旅费原则上由其自理,有特殊情况者,经批准也可
由我方提供单程或双程机票。

  (二)国内旅费:我方专门邀请的专家,自我国入境口岸至讲学或工作地点的旅费由我
方承担。以来华探亲、旅游或参加国际会议为主,应邀顺便进行讲学、交流的专家,其专程
至讲学或工作地点的往返旅费亦可由我方负担。

  专家的配偶在我国内的旅费自理。

  三、生活费

  (一)短期邀请专家在华期间,我方不发工资,其生活费可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两种
办法支付:

  第一,膳食费、住宿费、上下班交通费、洗衣费由我方负担,同时从抵境之日起至离境
之日止,每人每日可发给零用费十五元至五十元(人民币,以下同)。

  第二,除由我方负担住宿费、上下班交通费、洗衣费外,每人每日可发给膳食补贴费、
零用费三十元至六十五元。

  如短期邀请专家是以来华探亲、旅游或参加国际会议为主,应邀顺道讲学、交流的,可
由我方提供在讲学、交流期间的生活费。支付办法同上。

  (二)对短期邀请专家的配偶,凡专家的生活费采用第一种办法支付的,其膳食、住宿
费可由我方负担;凡采用第二种办法支付的,其住宿费可由我方负担,膳食费自理,每日可
发给膳食补贴费十五元。

  (三)短期邀请专家及其配偶的私事用车、私事长途电话等费用均由其自理。

  四、游览参观

  对短期邀请专家,可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成绩大小和在国际上的影响,由主要邀请
单位或委托国际旅行社安排四至十天的游览参观活动。专家及其配偶在游览期间的住宿费、
伙食费、零用费仍按第三条规定办理。专家游览补贴费掌握在四百元至九百元之内。

  五、外汇

  根据短期邀请专家的需要,可在我方发给专家本人生活费50%以内的兑换外汇。在经
济特区工作的专家可超过此比例兑换外汇。

  六、医疗费

  短期邀请专家在华期间的急诊医疗费,原则上由我方负担。如专家在其国内已向保险公
司支付医疗保险费的,可以在征得专家同意后,按其国内医疗保险的规定,凡由保险公司承
担的费用,可先由我接待单位垫付,待专家回国结算后,汇还我方;凡由专家自付的医疗费
用,可由我方负担(镶牙、补牙、整容、非医疗性滋补药品和保健医疗费用均自理)。

  专家配偶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其自理。

  七、收费标准

  (一)对短期邀请专家及其配偶在宾馆、饭店膳食、住宿的收费,按国家规定的接待邀
请外宾的收费标准执行;外出旅游参观期间按国家规定的零散旅游外宾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短期邀请专家及其配偶乘坐火车者,按铁路第二种票价购票,乘坐飞机者,按中
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办《关于国内航线实行一种运价的通知》
((84)民航局字第087号)有关规定购票。

  八、迎送

  短期邀请专家抵离,邀请或接待单位可派适当人员前往机场或车站迎送。如因故必须在
机场陪同专家用餐时,可按接待外宾的伙食费标准报销。

  九、宴请

  短期邀请专家到职后,一般可由主要邀请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面宴请一次。对在华工作
时间较长,或身份较高、贡献较大者,在其离华时也可再宴请一次。费用标准:北京地区宴
会、冷餐、酒会、茶会每次每人分别为十五元、十二元、九元、六元。酒、汽水、茶、水果
等费用在外,但不得超过宴请费用的三分之一。在内部宾馆、招待所举办宴请活动的,开支
费用应低于上述标准。其他地区可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副部长级以上负责人出面宴请,
费用标准可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会见

  短期工作的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一般可由邀请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面会见。

  对在科研、学术方面造诣较深、身份较高或对我有较大帮助者,可酌情请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人出面会见。

  对在国际上声望较高,或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专家,须请国家领导人会见
者,应经主管部委、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同外交部上报国务院。

  十一、家访、联欢

  (一)我方人员因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到家中作客,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备餐或茶点招待的,
可酌情予以补助。备餐招待的,按实际参加人数,每人补助五元,每次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四
十元;备茶点招待的,每次补助五至八元。

  (二)专家工作期满回国时,邀请或接待单位可组织与之合作共事的人员举行一次小型
联欢活动。所需费用:二十人以内的,每人按二元五角以内掌握;二十人以上的,每人按二
元掌握。我方参加人数要适当控制。

  十二、文娱活动

  为了安排好短期邀请专家及其配偶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可组织他们游
园,观看电影、戏剧 、体育表演,到近郊参观访问等。每月开支费用按每位专家三十元掌
握。如需在外用餐,已发给膳食补贴费的,原则由专家自备。膳食费由我方负担的,由邀请
或接待单位按每人每餐六元备餐,如在工厂、农村、学校招待,按每人每餐四元备餐;确实
需要陪餐时,我方人员可按此标准报销。

  十三、节日活动

  凡我国重大节日,可按有关规定邀请专家及其配偶出席所在单位或地区举办的有关庆祝
活动。

  十四、慰问品、纪念品

  短期邀请专家及其配偶因病住院,邀请或接待单位派人前往探视时,可带六元以内的慰
问品。专家及其配偶过生日可酌情赠送十五元以内的纪念品。专家工作期满离华时,邀请单
位可视其在华工作时间长短和贡献大小,赠送价值三十元至五十元的纪念品,遇有特殊情况
需超过标准时,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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