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浅谈当事人陈述的特点/杨亚新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2:35:16  浏览:958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浅谈当事人陈述的特点

杨亚新


  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陈述,还是刑事诉讼的被害人陈述,都具有“真实性”、“虚假性”和“争辩性”三大基本特点。
  1.真实性。一方面,当事人作为当事人陈述的证据来源,是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大都是案件事实的经历人,是引起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行为的实施者。因此,当事人是对争议案件的事实情况了解和掌握得最直接、最全面,也是最深刻的人。另一方面,当事人既然已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法院进行裁决,就带有一种“到法院把事实讲清楚”的心态,因此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会自愿地积极地向法院举证,陈述他们知道的有关案件的全部事实情况。对原告来说,一般是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因此为了“讨回公道”,使自己的权利恢复到未被侵害的状态或使自己能获得恰当的补偿,在主观上愿意将其感知记忆的案件情况向法院作客观的陈述。对被告来说,如果认为原告的主张不合理或不尽合理,也愿意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以便能有效地抗辩原告的主张和事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刑事被害人来说,他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受害者,期望犯罪分子能得到严惩。因此,被害人一般也愿意将其亲身经历和感知到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作真实的陈述。总之,正是由于当事人有一种去法院“讨回公道”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心理,使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事人能够真实客观地向法院陈述有关案件的真实情况。
  2.虚假性。由于当事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并且有强烈的胜诉欲望,刑事被害人因被犯罪行为侵害而有强烈的严惩犯罪的愿望,使我们看到了当事人陈述的一面,即真实性。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事人陈述的虚假性的一面。当事人在利己主义和严惩报复等心理的作用下,往往会千方百计地隐瞒对自己不利的有关事实和证据,而夸大甚至编造对己有利的事实和证据,向法院作虚假的陈述。因此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就令人生疑,而深深地打上了虚假性、主观性和片面性的烙印。总之,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之一,从应然的意义上说,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更大的证明价值;但是从实然的意义上说,我们又不能忽视当事人陈述的虚假的一面,不可轻信以免被其误导,造成错判和冤枉无辜。因此,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是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争辩性。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胜诉或获得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总是处于紧张的对立状态之中。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事实或者为了反驳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己的主张和事实,总是不断地提出有利于己的事实和证据。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书面或口头陈述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成为诉讼双方对抗状态的最直接体现者。正是当事人陈述的这种争辩性和对抗性,使法院得以随着诉讼程序的不断展开而查清案件真情,并据以作出正确裁判,解决纠纷,实现社会正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或主张的承认性陈述,虽然其争辩性归于消灭,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当事人陈述的争辩性使当事人为承认性陈述。比如一方当事人经过法庭的激烈辩论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对方提出的事实和主张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而为承认。


北安法院 杨亚新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劳社〔2007〕19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珠海市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卡)的发行、使用与管理,我们制定了《珠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珠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珠府〔2006〕93号) 和《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珠劳社〔2003〕9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经办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卡的用途
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卡)持卡人符合《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凭卡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二条 卡的发行对象
卡的发行对象是参加了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 卡的式样和有效期
1.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卡)的式样,基色为绿色,卡片上不封装芯片,卡的正面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卡的背面印有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和条型码,条型码的内容为卡号加身份证号。
2.小学以上(含小学)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以及7周岁以上(含7周岁)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其基本信息印有参保人照片、姓名、卡号、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限。其他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印有参保人姓名、卡号、公民身份号码、监护人姓名和监护人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限。
3.卡的有效期限为6年,届满后自动失效,持卡人须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换卡。
第四条 卡的发行费用
参保人新办、补办、换领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均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卡的工本费、发行费、管理费、宣传费等相关费用,由职责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属于财政拨款的,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支付。
第五条 卡的申领
1.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参保手续的,办理完参保手续60日后,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学校或幼儿园领取社会保障卡。
2.其他参保人,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完参保手续60日后,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社会保障卡。
第六条 卡资料修改
卡资料(参保资料)需要修改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修改手续,系统自动同步办理换卡手续。业务受理60日后,凭《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个人资料修改复核单》,到复核单指定的地点用旧卡换领新卡(香洲区办理的到市卡中心领取,金湾区和斗门区办理的到市社保中心金湾办事处或斗门办事处领取)。
第七条 卡的补换
1.卡有效期届满、丢失、破损或有其他合理理由的可申请补卡或换卡。由监护人凭身份证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补换卡手续,业务受理60日后,凭《珠海市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卡)业务受理通知书》到办理手续的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新卡(属于换卡的需同时交回旧卡)。
2.未成年人进入我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习并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不论之前办理的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是否届满,学校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时统一换领新卡。在学校办理完参保手续60日后,学生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学校用旧卡换领新卡。
第八条 卡资料交接
1.各类幼儿园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系统自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手续,参保单位不需要向卡中心递交办卡资料。
2.小学以上各类学校在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时,对于首次参保的学生、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需要收交参保人办卡照片,由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卡)受理表(集体申请)》并贴牢参保人照片,于办理完参保手续后15日内,用挂号信(或快件)邮寄到或送到卡中心(金湾区和斗门区的参保单位可以分别送到市社保中心金湾办事处或斗门办事处,下同)。
3.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手续时,对于7周岁的参保人(不论之前是否有卡)、以及7周岁以上的首次参保人,需要收交参保人办卡照片,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卡)受理表(集体申请)》并贴牢参保人照片,于办理完参保手续后15日内,用挂号信(或快件)邮寄到或送到卡中心。
4.卡中心在收到制卡数据和照片后,30日内完成制卡工作,并用挂号信(或快件)邮寄回各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
5.各参保单位收回的旧卡,分别于每年的6月和12月用挂号信(或快件)邮寄到或送到卡中心。
第九条 附则
1.本办法中的参保单位指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劳动保障事务所;卡中心指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电话:2128725)。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由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2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420元和668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820元和708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
1、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货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此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3、各地要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同时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减轻经营者负担。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对市场物价的影响,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保证市场供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农业春耕、西南地区抗旱、上海世博会等重点需求。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2、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3、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4月14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413758944670309.pdf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413758945116720.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

7100 7420

(标准品)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6360 6680

(标准品)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6390 671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4580 48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7310 7640



附表二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8620 7950

天津市 8175 7435

河北省 8175 7435

山西省 8245 7490

辽宁省 8175 7435

吉林省 8175 7435

黑龙江省 8175 7435

上海市 8600 7920

江苏省 8230 7475

浙江省 8230 7490

安徽省 8225 7485

山东省 8185 7445

湖北省 8200 7460

湖南省 8240 7520

河南省 8195 7455

海南省 8320 7570

重庆市 8390 7645

广东省 8255 8485 7505

广西自治区 8320 7570

宁夏自治区 8180 7435

甘肃省 8160 7455

新疆自治区 7955 733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8190 7450

福州市 8230 7480

南昌市 8195 7455

成都市 8395 7670

贵阳市 8355 7595

昆明市 8385 7625

西安市 8160 7445

西宁市 8125 7465



注:1、表中除北京、上海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

DB11/239-2007)和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427-2009,DB31/428-2009)的油品。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